8月16日省红十字会赈灾部部长一行2人在县委组织部领导陪同下再次到镇巴县黎坝乡春生村开展结对帮扶重建工作,落实7月15日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到该乡实地踏勘灾情后确定的援建项目,就援建项目签订了三方(省红十字会、县红十字会、黎坝乡)执行协议书。
根据协议,首批援建黎坝乡集镇饮水工程投入资金91.3万元;春生村村级活动场所230㎡二层综合楼一座,投资34.7万元,两项共投入126万元。同时启动“红基会项目”两个,投资5万元在该乡杨坪村建设“博爱卫生站”一所,捐赠价值30万元的图书及书架帮助镇巴县20所中小学建立“红十字会书屋”;援助镇巴县价值30万元救灾物资,共投入援建资金191万元。
在签字会上省红十字会赈灾部部长提出五点明确要求:
一是作为社会慈善机构其项目运行有其系统运行的规范机制,援建资金依靠向社会劝募,要按捐助人的意向实施项目建设;
二是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红十字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资金拨付按照先期拨付项目资金的7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25%的程序进行;
四是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时树立工程建设标志碑,并进行项目资金审计;
五是按照省委组织部选派“百名年轻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的要求,省红十字会西安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杨晨同志到黎坝乡挂职锻炼,依据下派挂职干部有关要求,提名杨晨同志为黎坝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候选人,要求黎坝乡党委依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其进行选举,明确职务,便于开展工作。
目前签订的援建项目按照三方执行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职责有序实施,同时省红十字会还计划将该乡的卫生建设项目纳入援建计划,该项目正在考察调研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