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和特困群体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制定各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7月,贺州市认真做好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26336户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960万元,人均月补差达30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535万元,确保了全市45385人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96万元,确保农村18988名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
2008年贺州市本级继续安排“两户两属”及普通农户农房保险专项资金55万元,各县区安排专项资金260万元,引进商业保险,为全市农房统一购买农房保险,1-7月共办理农房保险理赔1709户,理赔金额达192.7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开展。
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今年1—6月,贺州市直共补贴住房公积金456.61万元。
实现新农合全覆盖。2008年贺州全市158.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新农合到位资金4569万元,随着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筹集新农合资金将达12680万元,1-7月,共支出新农合资金3864万元,其中住院补偿支出3619万元,享受住院补偿人数5006人次,门诊补偿支出85万元,享受门诊补偿人数71895人次,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今年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75万元。1—7月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34.5万元,有效缓解了贺州市城乡贫困家庭看病难的问题。
今年1—7月,市本级就业再就业补助支出48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7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3万元。
增加财政投入,积极调整卫生医疗支出结构。 2008年贺州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5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83万元,增长43.6%,积极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黎银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