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新路子,实行土地治理项目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的办法,促进了两类项目的优势互补和合理配置,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是积极支持龙头企业自有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自有基地达到5000亩以上的,可由龙头企业作为业主单位直接申报土地治理项目。生产基地在5000亩以下的,可与基地周边的土地捆绑集中申报,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作为项目业主,龙头企业积极配合,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立项的有关规定同时申报。在此前提下,我省统一安排实地考察、统一组织评审、优先予以立项,并按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编报要求,分别上报国家农发办审批。
龙头企业自有基地在申报土地治理项目时,必须承诺按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全部以筹资的形式投入项目建设,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前,将自筹资金直接缴入县级财政报账专户,按照统一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资金县级报账等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如:莆田市涵江区选择华林蔬菜有限公司的自有基地作为业主立项改造中低产田6750亩,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龙头企业投入70万元,按照统一要求,由企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立项实施了公司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31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投入435万元。通过对这两个结合项目的扶持,极大地改善了该企业蔬菜生产基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了“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械作业方便”的现代化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促使华林蔬菜基地成为莆田市最大的高优蔬菜出口生产基地。
二是优先立项扶持龙头企业的订单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基地是龙头企业的命脉,支持订单基地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稳固企业和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为此,福建省对龙头企业订单基地的土地治理项目,优先予以立项,由乡镇作为业主申报项目和组织实施,龙头企业指派技术人员参与规划设计和组织指导。如:南平市松溪县选择好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订单蔬菜基地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由水南镇作为项目业主,立项实施改造中低产田6000亩,项目总投资340万元,同时立项实施了该公司的产业经营项目,项目投资1500万元。通过对这两个项目的结合打捆,集中资金加大投入,形成两个项目相互支撑、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良好格局,提升项目区产业基地档次,形成了“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企业与农民实行优质优价和按保护价的订单收购办法,农民人均年增收500多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目前,项目乡镇周边已涌现出林屯、水南、长巷、河东等蔬菜生产专业村,有2100个专业户种植洋包菜、小白菜、山露菜,订单蔬菜种植面积近3万亩,成为松溪县的四大主导产业之一。
三是对高标准的两类结合项目实行财政“以奖代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配套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在申报纳入年度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建设。企业组织实施的工程竣工后,由龙头企业向农发、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工程造价审核,审核结果及单项工程预结算单等凭证,按规定程序申请建设工程资金补助。如:安溪县将国家级龙头企业安溪茶厂生态茶园基地1000亩纳入祥华小流域治理项目计划,项目示范面积5075亩,总投资31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28万元,农民自筹资金84万元。为了提高项目建设标准,企业自行投入180万元,财政另行安排奖励资金55万元,引进了以色列茶园节水“滴灌”新技术,埋设引水管道、兴建蓄水池、配套滴灌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立项实施了产业经营项目,新增两条茶叶加工生产线,改善了茶园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引导茶农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推广使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提高茶叶质量,促进了全县茶产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几年来,全省共扶持了两类结合项目16个,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8万亩,项目总投资2.1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9200万元,建成了一批现代化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与项目区农户建立了更加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解决了农民种什么、怎么种和生产出的产品怎么卖的问题,降低了农民生产风险,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加快了种植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增强了粮食生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