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节约活动支援抗震救灾的要求,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直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厉行节约支援灾区活动。
一、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会议费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将加强对各类会议的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将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和车辆,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将到定点饭店召开,不租用高级宾馆、饭店召开会议,不到国务院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等地方召开会议。财务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
二、严格接待程序和标准,减少接待费支出。接待工作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制定接待方案,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各部门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三、严格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减少差旅费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将严格执行《河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和游览。
四、积极探索节约交通费的新途径,减少交通费支出。节假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单位公车驾驶人员私自驾驶公车从事个人活动。切实降低车辆消耗,广泛推行一车一卡、一车一账、维修会诊、消耗公示、车险招标、节油竞赛等办法,严格控制交通费开支。
五、压缩出国(境)团组,控制出国人数,减少出国费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境)团组规模,控制出国(境)人数。各部门各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制定出国(境)计划,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挪用其他预算资金。财务部门将严格根据经费预算和财政部及河北省制定的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审核出国(境)费用。
六、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减少公车购置支出。严格核定省直部门单位的车辆编制,凡是没有车辆编制的单位,一律不得配置。加强对车辆处置的管理,严格车辆调拨和报废审批,对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车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购车标准,将车辆购置资金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安排的额度之内。加大对旧车的调剂使用力度,各部门单位更新车辆时,要将旧车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能调剂使用的要调剂给缺车的部门单位使用。
七、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大中维修项目开支。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对省直机关的办公用房大、中维修项目,将严格控制会议室和办公室的装修标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严禁铺张浪费。
八、严格省级机动财力审批管理,规范预算机动财力使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预算编制漏报事项和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一般性事项,首先动用年度预算安排的部门不可预见费;其次才能申请动用年度预算安排的系统不可预见费,也可在分类分口项目中通过调整预算解决;如果还解决不了,原则上要推迟到下年编制预算时考虑。对预算执行中遇到超过部门不可预见费数额的新增急办事项,首先申请年度预算安排的系统不可预见费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由省级财政总预备费解决。
九、省直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省财政按5%的比例调减省直党政机关正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切实节俭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