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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8]139号
2008-6-19

武汉市、荆门市、襄樊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8]5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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