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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 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办转字[2008]143号
2008-7-8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6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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